舍:放弃;短:短处,缺点;录:采纳;长:长处,优点。指舍弃其缺点,汲取其长处
宋・朱熹《丞相魏国陈正献公行状》:“谓宜广收博采,舍短录长,用之绳墨之外,责以事业之成,勿拘小节,勿课近效。”
《清史稿・世祖纪》:“若舍短录长,则人有微技,亦获见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