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仇恨的双方应该解除旧仇,不要弓弦不放,继续结仇。常用作规劝之辞。
清・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二回:“常言道:‘冤家宜解不宜结。’那人来惹我,尚然要忍耐,让他几分,免了多少是非。”
周立波《山乡巨变》下卷:“俗话说得好,冤家宜解不宜结。”